公证服务基础产品包括:现场监督评审公证、具强合同公证、租赁房屋内财产清点保全公证。
Ø现场监督评审公证
如不动产租赁项目涉及权重报价等需要专家评审服务的,由公证机构以客观中立的身份依法合规对项目评审专家抽取及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证明和公示,确保活动公正、公平、公开。
Ø具强合同公证
由公证机构依据法律规定对租赁合同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租赁合同双方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即可依法凭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
Ø租赁房屋内财产清点保全公证
当出现承租方违约拖欠租金的情况,出租方既无法按时收取租金,租赁房屋又被占用的情况时,出租方向公证机构申请行使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对承租方遗留在出租屋内的物品清点、先行搬离的行为进行保全,从而尽早收回房屋,及时止损。
公证服务供应商名单:
1、上海市新虹桥公证处
2、上海市张江公证处
3、上海市闵行公证处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